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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
为了为了提高图书特别是新书的利用率,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我馆参照主校区图书馆的有关规定,现将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定修订如下:
eeee一、本院师生员工持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人员凭离休、退休证)均可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办证时需交工本费。
eeee二、继续教育学院招收的各类学生和计划外招收的学生办证需交工本费及借书押金。
eeee三、来校进修、培训和工作的中外人员凭学校发的进修证或聘书办证,并交工本费及借书押金。
eeee四、本校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可到本图书馆借阅图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eeee五、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一周后可经所在单位证明办理补证手续。若原证后来找到,应立即交回,否则按冒领借书证处理。若原证在挂失前被人冒借,概由本人负责,没收借书证,并处以罚款。
eeee六、师生员工离校时须还清所借全部文献和交回借书证,方能办理离校手续。来校进修和工作的人员离校前还清所借全部文献并交回借书证后,即退还押金。
eeee七、外单位人员借阅本校图书馆文献必须事先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并缴纳押金和劳务费。具体办法另见。
eeee八、所借文献须按期归还,过期不还按规定罚款。每超期1天罚款0.2元。读者在寒、署假前到期的文献,如不归还,按逾期处理。在假期内到期的文献,可在开学后1周内归还,超过1周按逾期处理。
eeee九、应爱护文献,不得圈点、批注、污损、撕毁、裁割和遗失,如有上述现象按定赔偿。具体办法另见。
eeee十、借书册数及期限见下表
流通书库藏书 |
教工、干部(含
离退休人员) |
研究生(含七、八年制) |
工人(含离退休人员) |
其他类学生 |
院外 |
备注 |
借书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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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6 |
6 |
2 |
到期前七天办理一次续借 |
借阅时间 |
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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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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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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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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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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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ee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eee* 读者可登录http://lib.tjmu.edu.cn网站点击“OPAC查询/读者信息查询”或使用本馆图书外借处读者查询机查阅文献归还时间。
eeee* 流通书库新书为进入流通书库当年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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