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馆各阅览室文献,供本院及附属医院师生员工参考阅览。社会读者需要入室阅览,按规定另行办理阅览手续。
二、读者入室须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并登记签名。严禁持非本人借阅证、过期借阅证入室阅览,如有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借阅证、拒绝持证人入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负责。
三、除笔记本和笔之外,其他物品请存放于存包柜内(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凡穿工作服、风衣、雨衣者谢绝入内。
四、阅览室开架陈列的书刊,读者可自行取阅。阅后要及时归位,不允许乱丢乱放,影响他人取阅。
五、读者应该爱护图书馆藏书,不得撕毁、剪裁、涂画、折叠馆藏书刊,违者按“遗失、损坏文献赔偿办法”处理。(见本馆《关于读者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处理办法》第三条)
六、阅览室书刊一律不外借,可供读者馆内复印。借出复印书刊需登记和及时归还,逾期罚款处理。
七、读者应保持阅览室安静与整洁,不得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室内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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